中共昆山陆家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陆高党〔2021〕 4号
关于转发昆山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 “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 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体党员教师:
昆山市农村农业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 “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 征集活动的通知》,向全市各类摄影协会会员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关于“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的图片册。现将通知转发大家,请大家积极报名参加。
昆山陆家高级中学党总支
2021.2.5
附件:《关于开展“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 “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 征集活动的通知》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件 |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
昆农〔2021〕4号
关于开展“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
“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
征集活动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反映我市小康建设农业农村方面的光辉历程,根据昆山市委宣传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小康建设昆农印迹”老照片暨“庆祝建党百年回顾昆农历程”图片册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
三、征集对象
1.全市社会各界人士;
2.各类摄影协会会员以及广大摄影爱好者等。
四、征集内容
1.宏观题材类:反映全市“三农”工作中关键节点、重要事件、典型人物的老照片;
2.人民生活类:反映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和生活环境变迁方面的老照片;反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发展变化的老照片。
五、作品要求
1.2008年以前拍摄的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新闻照片、纪实照片、个人和家庭生活照、工作照、景物照、活动照、集体照等符合要求的均可投稿。所有投稿照片要保证内容真实。对经过电脑处理、改变物景结构和画面的照片,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凡因提交的信息不全面,视为放弃活动资格;
2.投稿作品需紧扣主题、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向上、新旧对比鲜明,有代表性、有故事性,反映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的发展变化,以小见大地反映昆山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历程;
3.投稿为JPG格式的电子版,图片像素3M以上,长边像素不小于2000。也可报送老照片原件或底片(征集活动结束后30天内归还)。
六、评选奖励
1.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部门单位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组织评选,评出入选照片(单幅或组照)100幅,每幅(组)照片发放100元稿酬;同时在入选照片中评出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2.入选照片统一收录到市农业农村局资料图片库,未入选作品如被主办单位及所属新媒体选用、制作宣传资料或发表,将标注作者姓名。
七、征集方式
1.邮箱发送:电子版可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snync@163.com,文件夹中需含有作品简要介绍(TXT格式),作品命名:昆农印迹+拍摄地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邮件标题格式为“昆农印迹+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2.邮寄投稿:没有电子版的老照片或底片,邮寄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昆山市农业农村局1903室,邮编:215300;收件人:周逸,手机:13773131951。
八、成果展示
(1)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优秀作品;
(2)编印入选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赠送5册。
九、其他事项
1.获奖摄影师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参评资料将在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3.著作版权归投稿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另行付报酬;
4.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宣传、媒体等),不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投稿作者不得使用非本人拍摄的作品参赛,也不得将本人作品交于他人参赛;
6.所有参赛作品均视同同意本次比赛规则,征稿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周逸;联系电话:57378508)